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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经济史学名家系列讲座第144讲在北京大学举行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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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大经济史学》微信公众号;时间:2021年6月7日

  2021年6月1日下午,北大经济史学名家系列讲座第144讲“17世纪英国的财政”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302室举行。讲座同时采取线上直播的方式,吸引了近百名听众线上参与。本次讲座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史学系、北京大学社会经济史研究所和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联合主办。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施诚担任主讲人,清华大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龙登高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胡怀国担任评论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史学系主任、教授周建波担任主持人。

施诚教授演讲中

  施诚教授首先对本次讲座的主题进行了阐释。英国历史学家克里斯托弗·希尔(Christopher Hill)曾写过一部著作《革命的世纪》,其题目指的就是17世纪。众所周知,17世纪英国革命的导火索之一是查理一世与议会之间围绕征税问题而产生的冲突,但耐人寻味的是,革命爆发后,议会对国王收入的控制反而从此前的四分之三上升到了90%,甚至在1690年提升到97%。17世纪90年代,英格兰银行成立,标志着英国实现了从国王债务到国家债务的转变。此后,英国的财政—军事动员能力大大增强,逐步确立了其在大西洋的贸易和殖民帝国地位。要充分认识英国财政体系的建立和国家能力的形成,就要回溯17世纪英国革命前后的历史。 

  接着,施诚教授按照时间顺序,依次介绍了英国在革命前和革命中的财政状况。革命前,斯图亚特国王的财政状况可谓捉襟见肘。1603年,詹姆士一世即位之初,就面临着伊丽莎白一世遗留的40万英镑债务;至1625年詹姆士一世去世前夕,国王债务已达100万英镑;查理一世继位后,财政状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更加恶化,至1630年负债超过100万英镑,连日常开支都难以支撑。

  革命前,斯图亚特国王的财政之所以入不敷出,主要源于以下四方面因素:其一,16世纪价格革命余波未消,物价飞涨,货币购买力不断下降,国王的开支相应急剧增加。其二,议会批准给国王的税收收入不断减少。议会虽然批准国王拥有“1/15和1/10”税和“补助金”等税收收入,但由于严重偷税现象,这些税收逐渐丧失了财政价值。其三,为应付财政支出,国王不得不大量出售王室领地,相关收入随之减少。其四,宫廷开支急剧增加,仅詹姆士一世即位之初,就为自己、王后和3个孩子各建了一个王廷,王廷每年的食物开支就达8万英镑。

  在此严峻的财政形势下,斯图亚特国王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但在实行过程中,节流政策往往是短期有效的,更重要的是开源政策。在斯图亚特王朝早期,国王的财政收入大致来自两方面,一是议会批准的税收(以关税为主),二是国王财政特权带来的收入。但是1640年,议会废除了国王即位就被授予终生征收关税的权利,改为每年经过议会批准方可征收。这进一步压缩了国王获取税收收入的空间,他们不得不通过财政特权寻求收入。

  具体而言,国王的财政特权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况:一是监护权。当国王的封臣去世时,如果其男性继承人未满21岁,则国王享有监护权并获取监护收入。二是“强封骑士”。按照规定,所有年收入40英镑以上者必须宣誓成为骑士,为增加财政收入,查理一世专门任命官吏到各地鉴别应该被封为骑士的人并处罚金。三是“王室森林罚金”。在王室森林里圈地、从事农业、开发森林中的自然资源的人都将受到处罚。四是出售商品垄断权。1636年,查理一世仅通过出售肥皂垄断权就获得了2.9万英镑。五是“船金”。根据当时的法律,沿海地区具有在战争时期装备船只的义务,这一义务有时也被折算为货币。查理一世时期,“船金”征收范围被扩大到非沿海地区,遭到了激烈反对,其中最著名的是1637年爆发的“约翰·汉普顿案件”。

  内战爆发后,无论是英国议会,还是革命派领袖克伦威尔,都感到斯图亚特王朝早期的财政措施的确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因而在1643年,议会开始征收消费税和“月课”两种新税。所谓消费税,即对食品、特定的进出口商品和国内制造品征收的税种,并从此成为英国财政体系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所谓“月课”,即仿照“船金”而征收的土地和财产税,它也预示了英国18世纪土地税和19世纪个人所得税的开征。因为这两个税种的存在,历史学家克里斯托弗·希尔甚至认为,1643年是英国中世纪与近代财政的分水岭。

  随后,施诚教授着重阐述了英国革命对其财政体系的深远影响。第一,国王的财政收入大幅增加。1660年查理二世重返王位后,议会批准其每年永久收入为120万英镑,相当于查理一世时期的两倍;同时,国王的封建财政特权也被保留下来,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英国革命的妥协性。国王不仅承袭了革命时期征收的土地税、关税和消费税,还逐步征收炉灶税、印花税、窗户税等新税种。所以曾有现代英国学者评价,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后,唯有财政政策与革命之前的联系最少。

  第二,财政管理制度发生重要变化。一方面,“包税制”经历了从使用到废除的过程。直到“复辟”时期,英国尚无现代意义上的“文官”,故使用“包税制”来征收关税、消费税、炉灶税等;但由于包税人常常中饱私囊,“包税制”也被逐渐废弃,由政府任命全职的税务官吏,他们最终成为政府的绝对支持者。另一方面,国王财政与国家财政开始分离。在议会批准国王的120万英镑正常收入中,有70万英镑属于“王室专款”,用于支付王室成员的年金和王廷官吏、法官、驻外使节的俸禄。

  第三,英国开始走上“财政—军事国家”的道路,具体表现为“金融革命”和海军建设。1694年,为支持海外扩张战争,议会批准成立英格兰银行,允许政府在议会许可的前提下获得低息、长期贷款,并以议会税收收入为抵押。这一变化促成了财政金融体系的重要转型。在经济实力日益增强的背景下,英国的海军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其争夺海上霸主地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施诚教授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总结。第一,革命的导火索之一是斯图亚特国王为增加财政收入而采取了一些不符合当时英国实际的敛财手段,造成举国不满;第二,在革命和内战过程中,克伦威尔和保王派都采取了极端的财政手段,为战争筹集经费;第三,革命后,国王和议会不仅继承了革命中的非常财政措施,还增加了几种新税,虽然大幅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但也加重了大多数英国人的税收负担;第四,17世纪英国议会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其行动也暴露了英国革命的妥协性一面;第五,通过革命后的“金融革命”,英国国王不仅增加了财政手段,还具备了加强皇家海军建设的财政基础,使英国最终走上“财政—军事国家”的道路。

  在评论环节,龙登高教授指出,施诚教授的讲座为理解英国现代国家的形成和现代财政的兴起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启示。首先,中国与英国在前近代的税收收入及其占GDP的比重,一直是史学界普遍关心的话题。事实上,无论是中国还是英国,在财政体系上都各有优劣,且具有相通性,应予以贯通理解。其次,施诚教授点明了“财政—军事国家”的本质特征“二常”,即常规税和常备军,这抓住了问题的本质,也揭示了英国成为后起之秀的主要原因。再次,革命往往容易走向极端,妥协可能才会双赢。英国革命后,国王和议会为增加财政收入无所不用其极,引起民众的强烈反抗,进而走向了妥协,平衡了国王、议会、民众三方的利益。这一经验也适用于中国的革命史研究。

  胡怀国研究员指出,施诚教授的讲座资料翔实、论证清晰、框架完整,令人耳目一新。从思想史的角度看,任何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都会发生整个社会秩序的重构,而财政或国家收支问题往往是最为重要的方面。如斯密的《国富论》,第五篇政策分析实际上是围绕国家收支问题进行的;第四篇之所以批判重商主义,是因为该体系只会让个别群体受益,缺乏普遍性。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斯密在《国富论》第一篇和第二篇中构建了一种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体系,其关键特征是人们可以自愿平等地普遍参与。施诚教授对17世纪英国财政史的分析,与《国富论》的理论逻辑是一致的,充分体现了经济史研究与经济思想史研究的相互促进。

  最后,周建波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施诚教授的讲座反映出世界历史上不仅有东西方的大分流,也有欧洲内部的“小分流”。法国国王征税权力很大,但对民众的压榨力度过强,就引起了大革命的爆发;而英国议会对国王的权力限制较多,并最终形成了国王、议会与民众之间的妥协。英法财政体系的差异,造成了两国发展道路的显著不同。此外,施诚教授的研究也启示着财政史研究的重要意义。中国历代王朝末期也面临着严重的财政赤字,这与英国革命前的状况基本相仿;未来应进一步关注政府与市场的结合、宏观与微观的结合,加强财政史领域的相关研究。

 

  关键词:北京大学;经济史学;名家;第144讲;17世纪英国的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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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益建;审校:张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