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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朝华:内置金融:启动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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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朝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缺乏面向个体农户和小微工商户的金融服务一直是阻碍我国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十年来,中国乡建院在有关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在湖北、河南、广东、陕西等地农村开展了村社“内置金融”试验,在解决乡村小微金融服务短缺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值得有关政策部门关注。

  一、何谓“内置金融”

  “内置金融”概念出自中国乡建院的创建者李昌平。这里的“内置”一词旨在强调这种金融组织在结构上内在于乡村社区,因而与正规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有很大不同。这种组织具有三个基本特点:第一,它由农民在本村范围内筹资创办,其信贷业务也只面向村内居民;第二,它的运营管理依托组织成员的民主自治;第三,它的成员享有其全部经营利润,并承担其全部运营风险。因而就性质而言,内置金融属于农村合作金融的范畴。

  二、“内置金融”的三个成功实例

  (一)湖北省监利县王小垸村

  王小垸村是洪湖西岸的一个渔村,共有人口2600人,占地6000亩。村民大多以稻谷种植和水产养殖为业。在过去,王小垸村的村民不仅贷款难、贷款贵,办理存贷业务还要到十几公里外的镇上。进入90年代后,该村的村民在种植和养殖上面临的困难不断增多,创收门路越来越窄。2005年年底,李昌平与当时的村支书李花清商议筹建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以摆脱困境。

  李昌平从村外为这个合作社筹措了10万元的“种子资金”,村集体为其匹配25万元,还动员了村内86位60岁以上的老人入社,每人出资2000元。这样共筹集到了87万元的启动资金。按合作社的规定,李昌平和村集体提供的“种子基金”不参与利润分配,合作社运营所得利润除用于积累外,全部用于给老人社员的分红,以体现互助社“资金互助促发展,利息收益敬老人”的宗旨。2006年年初,“王小垸夕阳红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正式开业。

  为了防控坏账风险,合作社建立了一套风险防范原则:第一,贷款不出村,只有王小垸村的村民才能申请贷款;第二,60岁以上的村民不能申请贷款,且开始时每户贷款额以5千元为上限,现在放宽到20万元;第三,贷款申请人须用自己的土地承包权为抵押,且按土地的年租金水平决定土地的抵押价值;第四,合作社将出资的老人社员编成小组,并将贷款指标分解到各老人小组进行管理;第五,老人小组审批村民的贷款申请,并根据贷款额度由n个老人或其他村民(乡贤、社员)提供担保;第五,借款人夫妻都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

  2006年当年,王小垸村的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共获利润10万多元,每个老人分红500元,积累2万元。自那以来,王小垸村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累计为村民贷款3500多万元。到2018年,合作社资金总额达到五百多万元,形成公积金10万余元,且至今无呆坏账。社员人均累计分红8560元。

  内置金融的发展给王小垸村的村民们提供了不断扩大的金融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村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升级。现在,王小垸村已是当地的“虾稻共生、双水双绿”示范村,并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小龙虾种苗和养殖技术输出基地。目前,合作社还在村集体的支持下筹建村养老中心。

  (二)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郝堂村

  郝堂村以前是一个山区贫困村,人口2300人,村域面积20平方公里。2009年时郝堂村人均收入4000元左右,其中打工收入占70%,农业收入占30%。2009 年10 月,郝堂村在中国乡建院的协助下组建了“夕阳红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创业资本金共34万元。其中,李昌平提供5万元,当地政府资助10万元,村内7位“乡贤”(已致富村民)提供14万元,村内15位老人(合作社的首批社员)提供3万元,村委会提供2万元。该资金互助合作社于2009年10月份开业。两年后,资金规模达到650万元。按照规定,政府、7位乡贤和李昌平的出资不参与分红,利息收入主要分配给老人社员。

  村民向合作社贷款必须有两位入社老人担保,并经理事和监事中70%的人同意,且借款人必须以自己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为抵押。合作社在放贷上坚持“几不贷”,即家庭不和睦的不贷,有赌博、吸毒、懒惰嗜好的不贷,有不良贷款记录的不贷。由于合作社成员的主体是村内老人,对村内居民的家庭情况和个人品性了如指掌,因而在面对借款者时不存在外部金融机构难以克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到目前为止,合作社没有发生不良贷款,且经营效益很好,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每年分红额逐年提高,深受村民欢迎。从2009年以来,郝堂村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累计为老人分红139万元,还积累了80多万元。

  在此基础上,郝堂村开展了大规模的美丽乡村建设,第一步是垃圾分类和自然环境整治,第二步是收储土地以改造村庄。

  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郝堂村内的土地实现显著增值并带动村集体经济呈爆炸式增长。2015年,郝堂村集体资产总规模超过了8000万元。借助养老资金合作社的金融功能,郝堂村将村民的400多亩土地集中起来建设新农村,发展旅游业,由此获得土地增值收益归村民全体享有。全村许多村民也借此机会经营农家乐,目前郝堂村已经成为当地有名的人文旅游景点。

  从2011年到2015年的郝堂村建设中,当地政府投入了2000多万元(路、水利、学校),村集体投入了4000多万元,村民投入了8000多万元。2013年,郝堂村被住建部列入全国第一批12个“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还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美丽乡村”首批创建试点乡村。

  (三)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张远村

  2013年8月,鄂州市梁子湖区杨全意书记邀请李昌平到其蹲点的张远村考察,希望能在张远村复制郝堂村的改造做法。但张远村属于丘陵浅山农区,全村人口1600人,大部分人外出打工,大量农地处于抛荒和半抛荒状态,是一个典型的空心村。当时村内标准耕地的年租金仅有100元/亩左右,一般农地的平均年租金在80元/亩以下。李昌平考察后认为,张远村所处位置闭塞,在交通条件和周边环境未明显改善前,不宜直接套用郝堂村大力投资建设美丽乡村的做法。他给出的思路是,先建立村社内置金融,再依托内置金融收储村内抛荒和半抛荒的土地,实现土地集约经营。这样就能将村内被抛荒、半抛荒的农地动员起来,激活张远的内在经济活力。

   梁子湖区政府接受了李昌平的建议,由区政府提供资金100万元,中国乡建院匹配30万元,村集体提供30万元,形成“种子资金”,再动员张远村7位“乡贤”出资21万元,还有20位入社老人集资6万元(每人3000元),同时也接受村民现金入社或土地入社(存款、股权、托管)、或房屋入社(存款、股权、托管)。2013年年底,张远村“内置(养老)银行”开业,初始资金189万元。

   张远村“内置金融”起步后第一年贷出160万元,以后贷款量逐年递增,2018年上半年的贷款规模为1100万元,且至今未发生坏账。2018年的利息收入可达100多万元。其中,40%的利息收入分配给老人社员,人均分配将达到2000元;还有50%的利息收入用于自身积累,当年可积累近60万元。

   张远村的内置“银行”启动后,全村有近1000亩承包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连片“存入”银行。具体做法是对每亩地估价8000元,然后按年平均220元左右租金的水平计算存款利息。在此基础上,张远村对全村土地采取“确权、确利、不确地”的方式确权到户。每个农户根据其存入内置“银行”的承包地数量(账面数字),每亩可以享有8000元抵押贷款的权利。农户加入两年后,其土地租金(利息)上升到900元/亩,则每亩可以享有3万元抵押贷款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张远村招徕外部的农业公司到村里进行规模化的有机稻米生产,每年每亩的保底地租额上涨到400元以上。

   自启动内置金融以来,张远村的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一是全村的土地基本集中连片,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二是村里可以有更多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了;三是全村实现了自主发展,村内对贷款的需求逐年递增。有了这样的经济基础,张远村开始具备了展开美丽乡村建设的条件。李昌平的希望是,将来的张远村除了发展农业外,还能发展养老服务业,吸引城里的老人来村里养老。2018年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采访报道了张远村的变化,对张远村的尝试给予了积极肯定。

  三、 “内置金融”试验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业不仅没有发展,而且还在不断萎缩。而中国乡建院的内置金融试验在扭转这一局面上做了有益的尝试,它至少在几个方面值得肯定。

  第一,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金融服务,也存在着发展金融服务业的巨大潜力。但是,现有的正规金融机构都没有能力来把握这方面的商机。其根本原因在于这类金融机构本身外在于农村社区,无法形成依托农村社区熟人机制的风险防控体系。而内置于农村社区的合作金融组织却能凭借其在人员结构上与服务对象的天然地缘纽带,建立起特有的风险识别和防范体系,再加上村民土地使用权在村社范围内得以成为有效抵押物,就能较好地化解正规商业银行在小微金融服务上难以克服的风险防控问题。正是在这一点上,内置金融试验有其独到的积极意义。

  第二,内置金融机构在村庄内的吸储和放贷活动对一般商业银行的业务并不构成竞争。因为,目前我国的正规商业银行几乎都已撤离农村,连原本定位于服务农村居民的农信社也已蜕变为正规商业银行并日渐疏离农村。由此而来,我国的金融系统在面向农村个体农户和小微工商户的金融服务方面几近空白,而内置金融的出现则填补了这一市场空挡。而且,这类合作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并不存放于村内,仍是要存入一般商业银行以生息的,这不仅能增加正规商业银行的存款来源,还能降低后者向农村吸储的成本。如果将来正规商业银行能向各类内置金融机构批发贷款,则两者的共同发展还将为正规商业银行带来新商机。

  第三,中国乡建院在内置金融的制度设计上注重利用村内土地使用权抵押来促进农地的流转和集中,从农地在村内向种田能手集中开始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这种做法能较好地与农村中既有的资源配置相衔接,至少在起步阶段是一种相对平稳的农业转型方式,它在实施上可能会比一开始就直接借助外来力量展开规模化经营的做法阻力更小。

  第四,内置金融注重发挥老人村民的作用,使农村社区中既有的崇老文化成为村社合作金融制度的重要支持因素,这不仅促进了农村金融创新,推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升级,还带来了弘扬尊老、爱老风气的社会效应,增进了社区和谐,且还可能农村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第五,内置金融的发展提高了村集体的公共服务能力,增强了村庄社区的凝聚力,并使干群关系得以改善。

  总之,内置金融试验在满足农村小微金融服务需求、推动乡村振兴上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对于当前我国的农业转型过程意义重大,值得从政策上助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韩朝华;内置金融;乡村振兴;

  (编稿:张佶烨;审校:王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