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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玲:县域农村人口与公共服务的集聚—晋陕蒙交界区观察之二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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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农村人口与公共服务的集聚—晋陕蒙交界区观察之二[1]

朱玲(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笔者在上篇晋陕蒙调查报告《农村人口自主城市化与土地规模经营》中,依据农村迁移人口长期落户城市的制度路径,把城市化区分为三种类型:将发达国家那种不设制度藩篱的乡-城人口迁移,视为自然演进式的城市化。相形之下,把中国政府将特定群体和部分农区及居民划归城市的举措,视为行政性城市化;将农村迁移人口在制度阻隔下仍自行扎根城市的方式,视作自主城市化。

  迄今,农村人口自主城市化呈现为“代际接力”的进程,其间至少包含三代人的努力:留守村庄一代做后盾,打工一代供子女上学,接受中等或高等教育的一代扎根城市。迁移劳动者及原生家庭除了必需的日常生活开支,竭尽所能投资于家庭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为的是切断贫穷的代际传递,实现整个家族的向上社会流动。显然,他们的行动目标与整个国家的减贫目标一致。那么,消除城乡户籍居民在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获得权方面的不平等,或者说消除隐性的城乡分隔,即可凭借农村人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得稳固的减贫之效。

  乡-城人口迁移,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状况。继而引发农地和房屋等资产的产权流转,导致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提高。与此同时,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强化、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及行为理念的城乡交汇,留守人员亦向本县城、本乡镇和本行政村内具有区位优势的地方迁移。在整个国家的城市化大潮中,农村地区的人口聚居与公共服务集中供给相互促进,一方面带来了社会管理资源的节约;另一方面,迁移人口进一步付出了家庭结构残缺及生活成本增高的代价[2]。

  如此剧烈的社会变迁,是怎样地影响老人、儿童和女性等脆弱群体当前的生活和未来的命运?对于保障和改善脆弱群体的福祉,乡村社会已有哪些制度安排?还有哪些薄弱或空白之处需要弥补和强化?2020年9月,我们一行三人在山西、内蒙和陕西交界区的农村调查,部分地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本篇特选如下案例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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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拙文上篇的读者指正,遵从调研地区的常规简称,修改调查报告副标题。在此,特向批评者致以诚挚的谢意。
[2] 参见朱玲、何伟、金成武,2020,《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养老照护变迁》,《经济学动态》,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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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朱玲:县域农村人口与公共服务的集聚—晋陕蒙交界区观察之二

  (编稿:张佶烨;审校:王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