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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提高直接税比重可释放消费新势能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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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培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 

来源:《新华网》2021年3月22日

  3月20至22日,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1年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迈上现代化新征程的中国”。思客将持续为大家带来现场嘉宾精彩观点。

  在20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经济峰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围绕“释放消费新动能”发言,他表示,中国可通过提高直接税比重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而释放消费新势能。高培勇认为,从税收角度去释放消费的新势能,主要不是从总量角度着眼,而是从结构角度,提高直接税比重,消除累退税效应,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

 

高培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释放消费新势能,税收能做些什么?一旦说到税收,很多人就会认为,减税可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收入增加了才能刺激消费。这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但是按照这样的思维推进减税,我们也会遇到一系列问题,比如税收是作为政府支出的财源而征收的,税收减了,支出的规模减不减?如果支出的规模能够顺利缩减,姑且是没有问题的,但事实上是不仅中国,我想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很难做到。退一步讲,即便勉为其难把政府支出的总规模减下去了,在减下去的这一部分政府支出当中会不会伤及本应用于转移支付的那一部分支付?比如对相对不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如果伤及了,也是有问题的。所以目前来看,从总量上减税的办法在某种意义上有其必要性,但是一旦落到实处,就需要特别审慎。

  在刚刚发布不久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谈到税收有三句话,一是优化税制结构,二是健全直接税体系,三是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因此,从税收角度去释放消费的新势能,不是从总量角度着眼,而是从结构角度。

  从结构角度而不是从总量角度去推进释放消费新势能的战略抉择是有深刻考量的,这种考量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现行的税制结构是以间接税为主体。18个间接税税种的税收量占到全部税收收入的70%左右。间接税是累退税,收入越高的人,在间接税的负担上所承受的比例相对越低,倒过来收入越低的人,承受的比例就会越高。这样一种累退税显然对扩大消费是不利的。

  第二,价格一般由成本、利润加上间接税决定,若间接税的比重增大,则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相对就高,这无疑会抑制消费。此外,若间接税占比变高,则直接税的占比将变低,这就意味着整个税收用于调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渠道相对狭窄。这也是中国的基尼系数在税前税后变化不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如果我们完善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上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一一得以缓解。直接税比重上升,间接税比重下降,就意味着税收进入价格当中、挤占价格空间抬高价格水平的力度会相应减少,从而有助于扩大消费。

  第三,直接税比重上升了,特别是对于居民个人征收的直接税比重上升了,对于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就会相应地提高,从而也能够让税收在缩减基尼系数上有一定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我们所有的这些操作路线,都是在税收的总量大致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伤及可支配收入和可转移性支付。转移支付也是有助于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扩大消费的一个重要力量。

  综上所述,我认为把“十四五”规划这样重要的部署落到实处,是从政府的角度,从税收的角度落实扩大消费新势能的一个重要举措。

 

  (编辑:刘益建;审校:张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