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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怀国:全方位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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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怀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1年第4期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十四五”时期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明确提出要“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7%。”我们必须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是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我们必须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和条件变化,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既带来一系列新机遇,也带来一系列新挑战”。一方面,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样化、个性化和不断升级的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我们必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更好地维护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是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特别地,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处于实现重大突破的历史关口,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以及相关服务业等九大领域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前沿、代表着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不仅是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导性力量,而且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维护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和竞争力的关键领域,“十四五”时期必须努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第6期《求是》杂志上刊发的《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中指出,“现在,我们迎来了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的历史性交汇期,既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差距拉大的严峻挑战。……要突出先导性和支柱性,优先培育和大力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构建产业体系新支柱。”《纲要》提出的“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正是立足于我国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态势,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的目标要求和战略导向,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则是依据我国具体国情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

  具体而言,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先导性作用,首先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合化”发展,努力推进科技产业融合、数字实体融合、制造服务融合,特别是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其次,要充分发挥不同地区在技术、人才和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资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群化”发展,打造区域性要素资源集聚、产业协调高效、产业生态完备的集聚发展高地,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集群跃升的发展格局;最后,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全面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生态环境,努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态化”发展。

  《纲要》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7%”,充分体现了“十四五”时期努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2015年和2020年要分别达到8%和15%左右。10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了较为迅猛的发展,按照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数据,该比重从2010年4%左右快速提高到2015年8%左右,2019年则接近13%。《纲要》提出到2025年“超过17%”,一方面表明了“十四五”时期要继续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较快发展,继续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另一方面,考虑到我国经济总量已经突破100万亿元(每个百分点意味着逾万亿元的规模)并立足新发展阶段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更多地由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17%”的发展目标有助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十四五”时期的高质量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融合、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编稿、审校:张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