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黄群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 源:《国家治理研究》2025年第3期
摘 要: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这意味国有企业本身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国家治理能力中的重要力量。深化国企国资改革需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于此认识,在论述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任务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国企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是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观点。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是一项根植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践的重大企业理论创新,是“使命导向企业理论”指导下的一种制度创新。
关键词:国资国企改革 世界一流企业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治理体系 治理能力
附 件: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熊晨玮、刘益建;审校:张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