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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朝华: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战略意义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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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朝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经济学家茶座》第86辑

 

  退休之前,我的研究工作集中于工商企业,尤在国有企业问题上着力甚多,几乎从未涉及农业和农村。不想退休时,所内新立一个国有农场的研究课题,拉我入伙,谓:“国有农场也是国企。”于是,我开始了解国有农场的体制沿革及其演变方向,并被牵入中国的农业和农村发展问题,对农业规模化经营兴趣日增。对这方面的情况了解越深,我越感到,农业规模化经营堪称当代中国发展的头号战略问题,但社会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似嫌不足,且还有不少认识上的含混和误区。正好,《茶座》老客中多有农经高人,今借“茶座”宝地,略陈己见,以期抛砖引玉。

 

一个违背现实的传统印象

 

  很多人赞同农业规模化经营,但在理解农业规模化经营上却不得要领,以为在农业中搞规模化经营就是集中大量人手,组建作业团队,耕种大片土地。这是一个误解。因为农业生产是高度依赖生物孕育、生长、成熟的自然生态性过程,它不像工业生产那样可以由人精确控制。生产者要想在农业中获得好收成,必须根据自然条件的复杂变化,适时做出准确、到位的作业响应。因而在农业中,生产者须保持很高的责任心和主动性。而要确保这一点,只有让生产者自主决策并对收成自负其责。历史证明,在农业中,最能体现这一原则的生产组织方式是个体农户的家庭经营。当前全球农业中90%以上的基本生产单位是家庭农场,这绝非偶然,更不是落后。

  雇工在农业中古已有之,但至今未占主流。这是因为,农业生产中的雇工,既不拥有生产决策权,也不对最终收成负责,其生产责任心和主动性天然低于家庭农场主。中国历史上有过靠雇工种地的自营地主,但规模都很有限,且多数自营地主在雇工耕种一段时间后,往往转为出租土地,坐享地租。欧美国家在19世纪中曾出现过一批依靠雇工劳动的大型农场,且还名噪一时。但这股大农场热至19世纪末便偃旗息鼓,至今欧美国家的主流农业经营体仍是个体家庭农场。前些年,国内一些投资者看到政府出台了鼓励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政策,便以为这是他们的商机,纷纷调动资金下乡圈地,雇农民耕种。但多数公司不出一两年便陷入亏损,甚至黯然退出。靠人多建大农场的规模化经营,至今未见有成功的。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是以家庭农场为核心主体的。

  说起个体农户的家庭经营,许多人将其与传统的小农经营划等号。实际上,从土地经营面积和产出总量来看,现代家庭农场的规模已远超传统小农,其中的佼佼者已达数千英亩的巨大规模。而从家庭农场的平均用工人数来看,却从未超出核心家庭成员数的量级,最多在农忙时节临时增雇若干短工。现代农业的技术趋向不是劳力密集型,而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眼下家庭农场的前卫明星是用人极少的智能农场(smart farm),它是现代生物学、化学、遥感、大数据和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尖端技术的集大成。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前沿正朝无人化方向推进,任何按团队生产模式或集体组织思路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努力,都是南辕北辙。而继续认家庭农场为传统小农,则背时冬烘得无以复加。

 

一种事关全局的结构转型

 

  为什么规模化经营会成为现代农业生产的必然趋势呢?这是因为,农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低,人均收入水平的上升不会带来社会农产品需求量的同步增长,这就限制了农产品价格的上升空间,也限制了单位面积土地所能产生的农业收入总量。在这种情况下,农户要想使其农业收入与社会平均工资率同步上升,就必须扩大自己的土地经营规模。但一定时期内,农地总面积是相对稳定的,要想扩大单个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就得减少靠土地谋生的农户总数。因此,引导和推动大量农业劳动者离农,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前提。这意味着,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推进必须伴有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而且,非农产业的发展有赖于集聚效应,倾向于往城市集中,因而农业人口就业的非农化也必然表现为农村人口的城市化。人口城市化、经济工商业化和农业经营规模化不是彼此孤立的过程,而是三个彼此依存、相得益彰的过程,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系统从传统向现代的结构转换,孤立地强调和推进其中的任何一面都不可能成功。

  如果这一结构转换过程受阻,大量农业人口长期滞留农业和农村,不仅会阻碍工商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还会引发难以摆脱的农村贫困和农业危机。这种农村贫困和农业危机的本质表现,不一定是农产品供给不足,而是农村人口的农业收入不足。即在农地总量有限和农产品需求增长缓慢的背景下,农户的农业收入总量不足以抵偿农村生活成本和生产成本,使得农业生产者经常陷于收不抵支、难以生存的境地。这是一种结构性危机,它可以与农产品的大量过剩同时出现。面对这样的农村贫困,仅靠简单的支农和扶贫措施是无法让农民真正脱困的,治本之道只能是帮助农业人口离农,向非农产业转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不是一个纯农业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转型问题,仅仅从农业发展的角度来理解农业规模化经营,将严重低估这个问题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

 

一个似是而非的迷思

 

  农业事关食物供应保障,在任何国家都会被提升至国家安全层面,受到高度的重视。由此也使农业成为当今世上受政府保护最多的产业。这又使不少人认定,农业是不宜开放竞争的特殊领域。特别是一些国土面积不大但人口稠密的国家,顾虑本国农业缺乏资源禀赋优势,往往视农业开放为畏途。在中国,对农业开放持深度疑虑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数。

  对这一信念,仅靠理论逻辑很难反驳,我愿意用一个实例,即二战后日本的农业发展,来提出我的质疑。

  从表面上看,战后日本经济发展成功,科技先进,工业发达,给日本的农业生产者提供了充足的先进技术和生产设备,日本农产品中也不乏品质优良、享有盛誉的精品。但中国人恐怕未必清楚,日本农产品的生产成本长期居高不下,因而在价格上缺乏国际竞争力。为避免国际冲击,日本政府对其主要农产品设置了数倍于国际价格的关税壁垒。这表明,日本农业的生产效率远低于国际先进水平。

  吊诡的是,日本政府如此着力保护日本农业,却并未守住日本的农产品市场。由于日本经济深度依赖世界市场,日本的工商业需要面向全球开拓发展空间。这与日本的农业保护政策正面冲突,并频繁引发激烈的国际贸易摩擦。在国际农产品出口大国的强压下,从上世纪50年代起,日本就不得不在本国农业严重缺乏竞争力的情况下逐步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其结果是日本的食物自给率自上世纪60年代后期起一路下行,目前已跌破40%。日本早已是世界上的农产品进口大国,只要国际农产品供求稍有动荡,日本国内食物价格就会明显波动。

  这一切都是因为战后日本对小微农户提供了系统的行政保护,严重阻碍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推进。至今,日本农业经营体的多数仍是占地一两公顷的小微农户。更严重的是,由于农业经营规模过小,日本农户单靠农业收入无法维持家庭生计,不得不向外兼业,有不少农户干脆离农弃耕,致使农地荒芜现象难以遏制,农村社区大量凋敝。由此而来,日本年轻劳动者普遍回避农业就业,农业生产后继乏人。总之,日本农业已经陷于深度的发展困境。

  日本农业这个实例凸显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另一层战略意义。即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各国产业日趋融合的当今之世,一个国家已不可能既推动本国工商业向外大力拓展,又限制甚至拒绝本国农产品市场的对外开放。以为靠行政保护屏蔽外来竞争就能端稳自家“饭碗”,是不切实际的迷思。只有改造传统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强化农业技术进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使本国农业具备在国际竞争中自立的能力,才能真正确保“饭碗”稳端在自家手中。做不到这一点的国家,不仅农业无以自立,“饭碗”可能不保,其工商产业的全球扩张也会受阻。就像日本,在与其他国家就贸易自由化进行双边或多边谈判时,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开放问题始终是其一个重大软肋。

 

一个值得瞩目的农业强国

 

  在谈及日本农业发展困境时,有饱学之士辩称,不同地区的要素禀赋不同,其农业发展的模式随之出现差异。农业规模化经营并非实现农业发展或者进步的唯一路径。例如,美国依托其地多人少的特征发展农地规模经营,通过机械化提升劳动生产率。日本的特征在于地少人多,因而通过密集的劳动投入,提升土地生产率。这是两国要素禀赋不同所决定的。

  深入评论这种观点涉及几个大问题,此处无从展开,不如再借一个实例,荷兰农业,来提出我的反论。

  据厉为民《荷兰农业的奇迹》一书介绍,荷兰的国土面积是4万多平方公里,人口有1600万左右;其陆地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475人,为欧洲之最。2000年,荷兰的人均农用地面积为0.058公顷,属世界人均耕地最少国家之列。而且,荷兰地处高纬度,日照少,积温低,气候环境对农业并不理想。但是,荷兰农业的土地产出率居全球第一,劳动生产率稍逊于美国,而荷兰的农产品出口规模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

  在农业资源禀赋上并无优势可言的荷兰,是凭什么成为世界农业强国的?

  据厉为民观察,荷兰农业的强盛得益于成功的农业结构转型,其核心因素就是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农业技术进步。如在1950 年代初,荷兰大致有40万个农场,到2000 年时跌至10万个以下。短短50年的时间,荷兰的农场总数减去了3/4。与之相伴,荷兰的农业劳动者数量也大幅下降,如在1949年到1988年期间,荷兰农民人数从53万减至23万;2001年,荷兰全国的农场平均用劳为2.89人。随之而来的一个结果是,荷兰的平均农场规模不断扩大。据日本农林水产省提供的数据,2017年荷兰农业经营体的平均农地面积是32.6公顷,而同年日本的农场平均规模为3.5公顷。农场总数大幅度减少,农场平均规模持续扩大,农业生产者数同步缩减,再加上先进农业技术的密集导入,农场经营的高度专业化,确保了荷兰农业的生产效率持续攀升,这是荷兰农业能长期保持高国际竞争力的基本条件。

  另据厉为民介绍,荷兰有成套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农地的流转交易,并为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供法律框架。这既有利于农地向高效生产者集中,也有利于农地的改良和整治,还有利于水资源管理。这是荷兰能确保农业规模化经营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条件。

  确保农民能以低价格获得农地是荷兰农地政策的基本原则。荷兰政府不鼓励农户兼业,而是尽可能为农户扩大规模、从事全职专业化经营创造条件。荷兰政府也不保护经营不善的农场,运营不佳的农场只能退出。按照荷兰法律,放弃农业经营的农民,只要将农地转让给其他农业经营者或政府中介机构,就能获得一笔补贴。这确保了农业领域的优胜劣汰和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荷兰农业能长期保持内在活力的重要原因。

  总之,荷兰能成为世界农业强国并非偶然,而是其适应本国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发挥国民创造性,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技术进步的结果。它证明,即使是人-地比率极高、气候条件并不优越的蕞尔小国,只要能切实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并扩大资本替代劳力的农业技术进步,照样可以创造出辉煌的农业强国气象。

  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它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趋深入,任何国家的农业都已无法自闭于国际竞争之外。一个国家,若在农业生产效率上显著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就会有食物安全不保之虞。当今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重大结构转型阶段,能否顺利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实属命运攸关。农业规模化经营绝非土地资源大国的专宠,而是当代国家安全的必备条件。对此,国人可清楚否?

  关键词:韩朝华;农业;规模化经营;战略意义

  (编稿:王山;审校:王砚峰)